河北国城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中标项目名称: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设施管理大队市区标志杆喷涂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4510020013
项目联系人:杨英特
项目联系电话:0317-5298566
采购人: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新华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5522618
代理机构:河北科信实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颐和大厦16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5298566
预算金额:33.5867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03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0-1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沧州市颐和大厦1612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万元
开标地点:河北科信实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沧州市颐和大厦1612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所经营活动项目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履行国内同类合同过程中无不良信誉情况,项目验收均达到甲方要求,在国内无同类项目不良施工记录。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允许,具备本次招标的供应能力。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需提供以下真实、有效的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等。以上证件报名时必须提供其原件及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